梵文:班扎儿 亚那 莫拉 巴德

汉译:金刚乘之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诸法清净即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
十四根本之罪堕,如续所授作忏悔。
总之金刚持明尊,皆云依师获悉地。

若于上师作诽谤,此乃罪堕第一条,触犯一条作忏悔。
违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堕第二条,触犯二条作忏悔。
嫉恨金刚诸道友,此乃罪堕第三条,触犯三条作忏悔。
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条诸佛曰,触犯四条作忏悔。
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为第五条,触犯五条作忏悔。
诽谤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堕第六条,触犯六条作忏悔。
于诸未熟凡庸前,若传密法违七条,触犯七条作忏悔。
五蕴五佛之本体,毁损自身为八条,触犯八条作忏悔。
自性清净一切法,若生疑惑为九条,触犯九条作忏悔。
若于十恶怨敌者,恒作慈愍为十条,触犯十条作忏悔。
超离名言等诸法,分别思量十一条,触犯十一作忏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堕十二条,触犯十二作忏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堕十三条,触犯十三作忏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讥毁十四条,触犯十四作忏悔。

舍离此等密咒师,定能获得诸悉地。
倘若违犯三昧耶,即成邪魔之摄受,
现受种种剧痛苦,未来堕入地狱道。
故应断除傲慢心,且识自心无迷乱。
平等住之上师尊,所具资财敬供奉。
初由妙圣三皈依,菩提心等诸律仪,
倘若于己具利益,咒师应依并修习。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

《支分誓言忏悔颂》
未具密乘三昧耶,贪乐依著空行母。
会供轮时作争执,宣述深密之妙法。
具足信心有情者,宣说无益之他法。
我慢耽著声闻者,于其处所居七日。
不作修行无缘前,传授深奥之密法。
未识手印之方便,仍宣身行手印法。
未圆清净咒量等,即行坛城之事业。
大小乘之律仪教,谤言无利违犯等。
即成堕落之罪过,咒师若失三昧耶。
即难获得诸快乐,魔障痛苦极增上。
故应昼夜三次颂,逐日勤修作忏悔。
(此为阿奢黎阿巴列著述竟!) 

《根本誓言次第忏悔颂》
南无格RA(上面一个日字,下面一个阿字) 威
无量誓言悉地如海藏,持明金刚师前作顶礼。
金刚乘之根本堕罪垢,大宝上师三金刚誓言。
由此分类二十七条戒,如续所言此时作宣述。
偷盗邪淫以及杀生者,父母金刚兄妹及自身。
法与补特伽罗作诋毁,于已之身毁损苦行等。
搏打讥毁金刚兄妹身,侵扰上师道友明妃等。
足踩师影且于其眼前,即作放逸无礼之行为。
手足曲伸喧哗及胡言,违逆师教媚态等行为。
忏悔违犯身之三昧耶,口造妄语两舌及恶口。
呵责传法以及思辩者,精进修持妙法瑜伽士。
蔑视金刚兄弟及姐妹,上师手印以及眷属等。
未持上师言教尚违背,忏悔违犯语之三昧耶。
贪执上师信财及他物,于众有情金刚诸兄妹。
生起嗔心及于法凡庸,乃至大宝上师生邪见。
邪行邪修以及邪见解,见修行为本尊诸天众。
瑜伽上师金刚兄妹等,未作修持昼夜六座之。
慈愍心等意之三昧耶,一切违犯誓言作忏悔。
其外违犯宜密嘱托密,执持誓言等诸三昧耶。
此乃密咒根本大誓言,违犯穿漏诸行作忏悔。
瑜伽心量循次之开遮,应如续之要意契时机。
如此未知放逸及懈怠,烦恼炽盛对治力微弱。
悉地消失且成无间因,发露忏悔唯愿得清净。
即身获得二种胜悉地!

(颂百字明:)

嗡ong 班bān 扎zhá 尔er 萨sà埵duǒ 萨sà玛mǎ呀yā
玛mǎ奴nú 巴bā拉lā呀yā
班bān扎尔er萨sà埵duǒ 喋dié诺nuò巴bā
地dì叉chā 则zé桌zhuō 美měi巴bā哇wā
速sù埵duǒ 卡kǎ唷yōu 美měi巴bā哇wā
速sù波bō 卡kǎ唷yōu 美měi巴bā哇wā
阿ā奴nú 拉lā多duō 美měi巴bā哇wā
萨sà尔ěr哇wā 悉xī地dì 美měi扎zhá 呀yā擦cā
萨sà尔ěr哇wā 嘎gā尔ěr玛mǎ 速sù杂zá 美měi也yě
积jī当dāng 希xī里lǐ呀yā 咕gū噜lú吽hōng
哈hā哈hā 哈hā哈hā 霍huò 巴bā嘎gā问wèn
萨sà尔ěr哇wā 达dá他tā 嘎gā达dá
班bān杂zá 玛mǎ美měi 母杂zá
班bān扎zhá 巴bā哇wā 玛mǎ哈hā 萨sà玛mǎ 呀yā
萨sà 埵duǒ 啊

无始以来迄至今,十不善及五无间。
心随烦恼所转等,一切罪业作忏悔。
顶礼供奉作忏悔,随喜住世转法轮。
我以所作诸善根,回向圆满菩提果。

 

释迦牟尼佛曾曰:“吾趋入涅槃后,戒为汝导师,本师敬郑重,僧众前宣说。”《别解脱经》亦云:“戒为趋善趣,渡河之桥梁,趋入解脱域,戒如阶梯也。”由此可见,持戒乃成就解脱之基石。在诸乘戒律中,违犯别解脱戒固然有过失,但是与违犯菩萨戒相比,则显得微不足道;如是违犯菩萨戒,已有极大过咎,然若与违犯密乘戒相比,亦不足挂齿。故密乘戒(诸宗均以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为共同誓言)乃三戒之中最严厉的戒律,万不可掉以轻心,应严格守持。 

无上窍诀大圆满法乃诸乘之极顶,具备根器之弟子依此可捷径证得佛果。然莲师曾云:修持无上密法如蛇入竹筒,若未直上趣入解脱,即为直下堕入地狱。诚然!修持密乘者若未清净执守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亦未及时忏悔,纵如何通达诸宗教理、日夜精进修持,一念之差亦可堕入金刚地狱。譬如一位日杀万人的众生,寿命百年,其罪愆深重,命终将堕入无间地狱,亦不会堕入金刚地狱。而金刚地狱之苦远超于所有地狱,如海难量,求出不得,更难闻佛法。 

如今在汉地,虽然学密法者众,然而很多人唯以贪求灌顶传承、得不共密法为炫耀之资本。但是若未细致了解灌顶誓言而盲目受灌,此后未能守持,则反为堕入金刚地狱之因。因此,受灌顶前应细致了解所依誓言,若暂时难以行持,则万勿草率从事。如今我等已值遇清净具德上师与直指解脱之胜妙法宝,身语意三门已获上师及诸佛菩萨之殊胜加持,如是依照无上窍诀大圆满之教授修持,终证菩提不难做到。然而时时护持自心,执守清净戒律则远非易事。目前汝等放弃世间利益投入出世间修法,功德故然不可思议,然若因违背密乘誓言自断解脱前程,反堕入金刚地狱,则无有较此更愚痴者!佛子行曰:“无戒自利尚不成,欲成他利诚可笑,故于三有无希求,守护净戒佛子行。”因此,通达密乘戒之含义,清净执守,护戒如目,励励忏悔乃为至要,由是传授密乘十四条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此顶礼句乃译者(普巴扎西仁波切)所加,依此顶礼句即知本论含摄诸乘之要义。上师乃一切诸佛菩萨之总集,亦为文殊智慧勇士。“顶礼大圣文殊童子!”可获得上师与诸佛菩萨无二之胜妙加持。 

诸法清净即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十四根本之罪堕,如续所授作忏悔。 

 

1、总之金刚持明尊,皆云依师获悉地。若于上师作诽谤,此乃罪堕第一条 

历代传承祖师无有未依止上师而成就者。第一,一切善知识都是释迦牟尼佛之化身。释迦牟尼佛示现涅槃时,为阿难及一切信众授记:“末法时代,我呈现善知识之相度化你等众生。”如是具德善知识已超越轮回,我等依止具德善知识精进行持,亦必趣入解脱正途。第二,上师乃十方一切诸佛菩萨之总集。故上师为修持密法之根本,上师之相即为一切诸佛菩萨本体与事业之显现。如传承祖师龙萨娘波尊者于《金刚精要?耳悦前行引导文》中曰:“上师身为僧、语为法、意为佛,俱集外三宝。总集加持之根本、赐胜成就之来源、一切事业之主尊,为内三根本。(具备)密意不动之法身、无遮显相之报身、事业无勤之化身,为密三身。上师为九宝至尊之本体,故应起信念也。”第三,大恩上师之恩德远远超胜于诸佛菩萨。我等现在得以修法,需以诸佛菩萨所造经论为依,故一切诸佛菩萨的恩德不可思议。然今生能通达从因地成办果位之理趣完全仰赖于根本上师的慈悲赐予。如无垢光尊者曰:“(上师)于所化众生前,其恩较佛更大,具如是功德,今生便成熟解脱深道。” 

由此可见,上师乃修行是否成就之重要对境,亲近具德上师并生起敬信,乃趣入解脱之关键。面对如此殊胜的上师,弟子若做少许的供奉乃至令师欢喜,都将圆满二种资粮,最终获得解脱;弟子若令师不乐乃至做少许恼害,必将成熟沉痛之恶果。《观世音金刚橛续》曰:“依止导师得成就,若于彼师起诽谤,其受地狱剧痛苦,如若此境暂脱离,百千俱胝劫之中,亦难见闻佛法也。” 

因此初步进入佛门,依止上师以前,应先谨慎地观察和选择上师。如莲师曰:“不察上师如饮毒,不察弟子如跳崖。”若未加辨别而盲目依止非清净具德上师,则共堕深渊。然而,一旦依止上师,则不能再观察上师过失,一切皆为清净之相。如是持戒尚应恒护自心,善巧方便。往昔,我初到亚青寺时,在一位堪布面前受过不少灌顶。一次,几位僧众在我房间里聊天,话题渐渐转移到这位堪布身上,几乎就要谈到这位堪布的过失了。此时,我立刻打断话题,对他们说:“如果你们要谈论任何人的过失,请立刻离开房间。这位堪布是我的灌顶上师,他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清净的。” 

《功德藏》云:“自己未调自心前,迷乱观察无量罪,善星精通十二藏,见师行为狡诈相,善加思维改自过。”善星比丘虽亲近释迦牟尼佛二十余年,通达佛祖教授之一切法义却未融入自心,仍以庸俗烦恼心揣度释迦牟尼佛一切行持,终堕恶趣。有者若未加观察而依止上师,之后难以平息自心对上师的分别念,则应于信心中暂时离开上师,以免因一念之差造下诽谤上师之重业。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一条乃最重之戒条,若违犯此条,即违犯一切戒律,故行者当慎之又慎。 

 

2、违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堕第二条

违背上师的教言即为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的第二条。何谓上师之教言?即恒时调伏自相续。上师不断为我们传讲成就解脱之种种方便道,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断除五毒烦恼而获证菩提。如今,我等已获上师之圆满摄受,听闻无上窍诀法之殊胜法要,若仍疏于依法调伏自心,即为违师胜教。

 

3、嫉恨金刚诸道友,此乃罪堕第三条

嗔恨、嫉妒、诬蔑金刚道友之一切心念及言行皆为违犯第三条。吾等修行佛法的目的是调伏自相续,若未持清净平等心而观待金刚道友过失,则已经违犯了本戒条。传承祖师无垢光尊者于《究竟胜义之教言——精要明镜》中云:“未修习自过自调伏而观无边净相,以贪嗔之发心故不入大乘法门。” 

现今,有者往往口头自称凡夫,众生为佛;行为中却自居圣者,以自己的标准或凡夫对外相的伺察意衡量他人之贤劣,指点导师、道友如何行事。如同自相染污,却着力擦拭镜子,以烦恼心执著于改变外境,不但外境不会随凡夫的烦恼心而转,自心的执著反而会以烦恼心造烦恼业,甚至造成金刚道友之间的不合和。若果如此,即使以信心为出发点,则已经背离圣教。 

有些人强调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抑或听他人亲口宣说如何如何,于是就凡夫心随凡夫转,传播是非,甚至导致金刚道友之间不合和。然而细致观待,只有释迦牟尼佛才能够真正遍知因果。凡夫的伺察怎能了知外相显现背后真正的密意呢?即便对于外相上对释迦牟尼佛未生毫许之敬信、甚至百般陷害的提婆达多,《妙法莲华经》中亦云:“由提婆达多善知识故。令我具足六波罗蜜。慈悲喜舍。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紫磨金色。十力。四无所畏。四摄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觉。广度众生。皆因提婆达多善知识故。告诸四众。提婆达多。却后过无量劫当得成佛……”因此,是非之正谬并不重要——众生正因为执著无明二取分别方成凡夫,现今若以暇满人身固执于世间琐事之是非高低,则成轮回之因。我们修行的目的是清净自心的烦恼而逐渐与上师相应,最终成就解脱。如果仍同往昔般,以凡夫心随凡夫的烦恼和外相是非辗转漂泊,那么永无脱离轮回苦海之日。常言道:是非止于智者。因此,勤观己过,莫论人非,善调自心,方为要道。诚如禅宗六祖慧能大师于《六祖坛经》云:“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常自见己过,即与道相当。” 

以上三条为密乘戒之核心,若违犯上述任何一条,则密乘十四条根本戒及基于上师三门而支分的大圆满二十七条根本誓言悉已失毁,故当慎之。 

 

4.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条诸佛曰 

诚如无垢光尊者于《究竟胜义之教言——精要明镜》中曰:“三界六趣之有情无一未曾做过自己父母,若未以相续大悲菩提心而发清净誓愿,则不能开启利他宝藏之门。”此中慈心为清净平等无缘之大悲心。无论亲朋、怨怼,悉垂慈愍。有者问:“华智仁波切于《屠夫真言》中曾曰:心善身语善。是否随顺众生一切愿望即为慈心善举?”此乃断章取义,亦非究竟。所谓慈心当依佛法正见为准则,以智慧行持方为要道。世人若遇世间违缘,常寻求种种护身符对治所谓魔障,然究竟之护身符乃慈悲心。故行者应时时护持正念,勿对任何有情舍离慈心。 

 

5.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为第五条 

《入菩萨行论》中云:“珍贵菩提心,众生安乐因,除苦妙甘霖,其福何能量?”故发菩提心为大乘之基础,菩萨戒之学处。此中菩提心主要指世俗菩提心,若因外境烦恼而生舍弃度化某众生之念,则违背了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的第五条和大乘根本誓言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入菩萨行论》中云:“菩萨戒堕中,此罪最严重,因彼心若生,将损众生利。虽仅一刹那,障碍此福德,因损有情利,恶趣报无边。”故应时时守护菩提心。 

诸位行者应在守持第三条根本誓言基础中恒时净观,若是违犯第三条,则第四条、第五条均易失毁。

 

6.诽谤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堕第六条 

佛教乃圣谛,为清净、平等、真实之意。释迦牟尼佛针对不同根机传授八万四千法门,后学依此安立众多支分及门派,行道虽异,原理一如,皆为调心之方便,故切勿赞自毁他,而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的第六条。吾将红教华智仁波切《自我教言》、喇嘛仁波切教言、黄教《三主要道》、萨迦派《离四耽著之教言》、白教米拉日巴尊者教言等汇集为《诸宗派精要宝藏》,意令宁玛派行者既了知诸宗派之要义,又以普遍、无偏袒之信心执万法摄一之窍诀实修。如今吾等因希冀生生世世快乐而趣入佛门,非为寻求烦恼。若以世俗分别念评判其他宗派之高下贤劣,既非善法亦非功德,望行者慎之。 

 

7.于诸未熟凡庸前,若传密法违七条 

吾等现前所授无上窍诀大圆满法乃诸宗之极顶,若于不具根机之凡夫前随意透露密法教言、仪轨以及调整身心之一切方法,皆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七条。吾之所以将如此深密之法付诸于汝,乃信任汝等皆为清净弟子,意愿汝等依此获得恒时安乐。然汝亦应反观自心,若未惜密法而随意向他人讲授,则不仅断送自身解脱之前程,亦为上师带来违缘,缩短密法住世时间。吾今身体之所以多病固有往昔业力成熟之可能,然法王如意宝和喇嘛仁波切亦曾授记:“汝之病体乃传讲密法过于深广所致。”故汝等应时时护持密法,谨慎抉择为要。 

 

8.五蕴五佛之本体,毁损自身为八条 

“五蕴五佛之本体”乃密宗真实见解,超胜下乘派认为五蕴不净、需经修法清净而能成佛的见解。在执受本体当下,一切显现皆为本体之庄严,身体亦为坛城。如今我等多数已受过灌顶,并听闻了无上窍诀法的甚深教授。因此,经过上师及诸佛菩萨加持,身体非为凡庸之躯壳,乃五方佛之坛城,故当爱惜,应避免无义摧残身体之极端苦行。 

 

9.自性清净一切法,若生疑惑为九条 

无上窍诀大圆满固有直指解脱之胜妙,亦当针对根机。若以自性清净之究竟果位的词句(如《金刚经》之“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令根机未熟者徒增迷惑,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九条。因此,即使为他人传讲正法,亦应针对现前根机,逐步引导,勿令生疑,甚至造成谤法之因。同时,作为修学密宗的弟子,在眼见耳闻一些自己目前尚无法理解的甚深法义时,亦应以清净心观待,一切均为自己根机、智慧太过薄弱而非法义偏邪,绝不能心生疑惑或诽谤。 

 

10.若于十恶怨敌者,恒作慈愍为十条 

“十恶怨敌”指损害上师、佛法、众生等怨敌,此等恶性众生极难调伏。因为佛教正法旨在利益一切众生悉得恒时安乐,故损害上师及正法,即损害一切众生。次第根机行者暂时不具度化之力,当于内心恳切发愿不舍弃的同时,以清净心远离。成就者具度化能力,故行种种寂静或忿怒之方便度化。若未以智慧抉择,仅以相似慈悲心亲近、垂愍如是“十恶怨敌”、破戒弟子,实非明智之举,如是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十条。 

 

11.超离名言等诸法,分别思量十一条 

未证得诸法实相,而以凡夫意念造作、揣度究竟果位之名言如法界、法性、智慧、觉性、本觉等等,自心执著于此,或者以此向他人讲授,即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十一条。如自心未了悟空性,而向他人言说:“万物皆空。”他人面对山河大地等相,难以理解甚至诽谤佛法,即违犯此戒。 

 

12.具足信心有情者,破斥伤心十二条 

对于密宗有一定信心者希求正法,汝若断定此人不够资格而令其回避、将其排斥在外,甚至障碍其求法,如是令具足信心者伤心,即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十二条。道友之间尤当注意此条,修学密乘固然要求根机、因缘具足,然以凡夫分别之见判断他人根机、因缘并非妥当,由是障碍他人修法机缘则更为犯戒之举。 

 

13.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堕十三条

密宗作为诸乘之顶有诸多殊胜方便,例如会供时陈列酒肉,然此酒肉并非凡夫满足口腹之欲之食品,与甘露丸等同属殊胜加持品,故称之为誓言物。此时若执著于酒肉之相而拒绝受用,即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十三条。众所周知,小乘和因法相乘均有断绝酒肉之戒条,此因二乘之见解未至究竟。如未具解毒之力而远离毒性以免受到损害。密乘乃究竟果位之见解,并具备殊胜方便,如同具备以毒攻毒之力,直接将毒性转为药用,故能于执受见解的当下受用少许誓言物,如以手指沾酒涂抹嘴唇等。 

然需了知,受用誓言物时仍需谨慎观待自心,若以贪执之心,无论受用酒肉抑或甘露丸,均不如法。往昔我在高原,一直提倡戒酒。有者就在会供时买大量酒,待加持后再喝,此为贪心烦恼,故当断绝。如今我等虽已步入密乘之门,但作为凡夫,远未具备密乘究竟之见解和清净之功德,故尚不能称为密宗弟子,因此平时应以显宗见解行持。如日常以茶供护法,非以酒肉为供品。在不具备究竟见解和功德的前提下,于诸佛菩萨面前供肉,如同将儿子的肉摆在母亲面前,如是非法外相之举应该摒弃。 

 

14.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讥毁十四条 

密宗见解树立在内心平等智慧之上,六道众生本体如来藏功德并无区别,故男女亦无区别,男性代表方便,女性代表智慧。往昔阿难祈请释迦牟尼佛准许女性出家而缩短700年佛法住世时间,是站在小乘和大乘见解中,将女性作为产生极大过失之因。如今作为密乘行道者,若讥讽、毁谤女性,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第十四条。 

妙音龙多加参尊者在《甘露心滴》中曰:“诸佛称赞净戒律,根本教法律宝藏,如何教导遵照行,获得善趣戒为本,诸乘之基为戒律。”故作为一个密宗弟子,守持清净戒律极其重要,若能如此行持,依靠行为培养修持而创造见解,则解脱指日可待。 

然而,作为业力沉重的凡夫,行道过程中产生诸多妄念在所难免。而因果毫厘不爽,故应当及时忏悔为要。《三昧耶庄严续》曰:“倘若其人谤上师,至作七次及十次,以大惭愧忏悔净。若超自岁作忏悔,金刚萨埵不摄受。”意即平时如果不慎违犯戒律应当天忏悔;如果过夜才忏悔则需要付出数倍的代价;若仍然未及时忏悔,4、5天后就需要通过会供的方式忏悔;如果未及时忏悔的罪业数量超过自己的岁数,即使金刚萨埵亦不摄受,纵然做大忏悔也只能少许缩短苦报时间,决定堕入金刚地狱。因此,作为密宗修行者,每日晨起必须念诵21遍金刚萨埵百字明或者108遍金刚萨埵心咒,以忏除当下过失及失坏之戒律。

尚需了之,忏悔需以惭愧心行持,若将金刚萨埵心咒当作犯戒之保护伞,一边念着金刚萨埵心咒一边行犯戒之事,则不如法。

我等进入佛门的目的是为了调伏自相续,故当时刻观待自心,若所修见解并未成为五毒烦恼之对治力,则是否心行于法很难所言。《屠夫真言》中云:“调伏自心即佛教。一切时中观自心,随时随处观自心,刹那不散观自心,当下当下观自心。”故吾等应时刻守持十四条根本誓言为要。